朱共山:綠色金融亟需政策和產品多層次立體創新
編者按: 3月5日出版的《國際金融報》發表文章《朱共山:綠色金融亟需政策和產品多層次立體創新》專訪全國政協委員、協鑫集團董事長朱共山,全文如下:
3月5日,全國政協委員、協鑫集團董事長朱共山在接受《國際金融報》記者采訪時呼吁,綠色金融亟需政策和產品的多層次立體創新,方能更廣泛地惠及綠色企業,助力綠色發展理念的貫徹落地。
朱共山指出,相對于綠色實體經濟的快速發展需求,我國綠色金融的實質性利好釋放仍顯得較為緩慢,存在兩大不足:一方面,對綠色經濟的貸款動力不足、規模不大,難以滿足不斷擴大的綠色經濟需求,主管部門對綠色金融政策目標認識不足,尚未能提出整體的戰略安排和制定相關的配套政策。另一方面,與國際市場相比,中國目前尚停留在局部產品創新,綠色金融衍生產品在廣度、深度和規模上,都落后于中國綠色金融市場的發展與綠色能源企業的需求。
對此,朱共山提出四點建議:
一是政府相關部門和金融監管機構,應通過調整綠色信貸指引目錄,強化綠色信貸統計制度的剛性實施,引入綠色項目細化分類,實施環境社會風險評級等措施,為金融機構開展綠色能源企業的綠色金融服務指明方向,將針對綠色能源企業的綠色金融作為銀行信貸的長期發展戰略。
二是出臺更多的鼓勵和扶持政策,如允許金融機構降低資本金占用、稅前計提撥備、壞賬自主核銷等,適當提高綠色能源企業金融業務的風險容忍度,有效激勵金融資源配置優先向綠色能源企業發展傾斜;采用財政貼息、稅收減免、風險補償、信用擔保、成立綠色產業投資基金等,引導金融業堅持可持續發展理念,杜絕只注重短期利益的過度投機行為。
三是設立專門的政策性綠色金融機構,如“綠色銀行”、“生態銀行”,吸引中介服務機構提供低碳項目開發咨詢、投融資服務、資產管理、綠色信用評級等服務。
四是進一步創新發展新型綠色金融衍生產品,如碳金融衍生品等,滿足綠色能源企業快速發展的需求,如新能源電站優先股計劃、新能源電站資產證券化、碳資產貨幣化產品等。
朱共山表示,綠色金融創新可以發揮杠桿作用和資源配置功能引導社會資源流向,匹配綠色能源企業需求,推動企業發展,進而直接影響宏觀調控政策的實施成效。同時,通過金融業加速創新,推動國家綠色發展戰略的全面實施,實現綠色金融與綠色發展的有機統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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